原标题:建筑施工公司可直接申请二级资质,对现有二、三级市场有影响吗?你怎么看?
2022年11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指出:
◆ 我部核发的工程勘测考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 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规定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昨天住建部官方发布这一个文件后,很多粉丝在后台留言发表一下观点:下面小编根据自己的理解,发表一下观点
由于2021年7月1日起三级资质停办至今已经快一年半了,资质也是建筑业企业的发展“通行证”。这次的资质统一延期至明年年底,并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也相当于是企业资质改革过程中的一种变相过渡,毕竟三级/二级资质如果直接换取乙级资质,对具有建筑业二级资质的企业冲击也会很大!一些凭自身努力升到二级的企业也会有不同的意见。但是现在这一个文件直接指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包二级资质,这样实施一年后再进行换证的话,产生的阻力也会相对减少。
文件也指出:直接新办或增项二级资质,企业的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规定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规定要求。
这里面只是指出新办或增项二级资质时,企业资产和技术负责人满足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的三级资质标准要求即可。大概一看感觉后续新办二级可能会容易,但是并没有明确技术负责的人是不是考核业绩,这个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最低等级是二级资质的专业承包资质(比如:装修装饰、幕墙、智能化等专业资质)是需要考核技术负责人的业绩。
第二种情况:也就是文件里指的直接新办或增项的二级资质(也就是去年住建部发的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这一些企业资质能直接新办或增项施工总包、专包二级资质,按照现行的二级资质标准技术负责人是不考核业绩的。但是上半年甘肃、湖北、江西、广西、青海、云南、山西吉林、内蒙古等各地为促进当地建筑业企业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也都发布过一些能直接新办部分总包/专包二级资质的相应政策,这些发布政策的地方无外乎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包二级资质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需要在母公司完成相应的业绩,或者能够正常的使用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在原企业期间主持完成的业绩。而且施工总承包、专包二级资质是属于地方省/市住建主管部门审批,而且住建部发的这一个文件只是一个能直接新办/增项二级资质的大方向,具体的实施还要各地省/市主管部门发布相应的实施细则。
由之前各地发布的一下有关政策来看,小编认为后续直接新办总包/专包二级资质考核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几率会很大,具体还需要大家关注各自省/市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不过有计划新办总包/专包二级资质的企业也能提前做人员规划布置,比如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可以按相对应的三级资质标准类别提前规划)
关于三级资质,文件也指出: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三级资质的企业,如果业绩满足要求,可根据现行资质标准申报升二级就行,只要满足相应的业绩,技术负责人工作管理经历符合标准要求就行,如果标准中考核设备,提共相应的设备发票即可,至于其他的建造师、职称人员及技术工人等是不考核的。【按: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这个是三级升二级的要求!
如果公司有三级资质,业绩不满足升二级的规定要求,也可根据上面要求直接新办或者增项二级资质,如果是直接新办或增项那么就需要提前规划带业绩的技术负责人,及按照相应类别三级人员进行提前规划配备。
也有粉丝留言:现在的三级资质直接等着换证不就行了,有必要申请二级吗?按照文件中的要求直接新办的二级资质和升级的二级会有区别吗?
这问题,小编认为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具有三级资质的企业建议可以增项或者新办二级资质,站占企业未来的发展角度来看,二级资质承揽范围要比三级资质的承揽范围大。
而且等到改革后三级/二级虽然都是换取乙级资质,但是如果想要申报升级的话,三级换取的乙级资质,就需要在换取乙级资质后承揽的工程建设项目才能做为升级的业绩,三级资质时承揽的项目工程是不能作为改革后乙级申报升级的业绩使用的。那么二级资质换取的乙级资质,在二级资质承揽的工程若符合升级要求,可以直接作为改革后,换取乙级资质后申报升级业绩使用的。所以建议我们大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具有三级资质的公司能够增项或新办二级资质。
其实新办的二级和升级的二级在承揽工程上是没什么区别的,但是为了遏制资质买卖,就会有很大概率不允许直接新办的二资质分立、重组等业务(之前提到的发布过能直接新办二级的省份对政策扶持申请的二级资质在规定年限内不允许办理资质分立、重组业务)。但是之前办理下来的或审批制升级上来的二级资质应该能进行分立、重组业务办理,毕竟就算是能直接新办二级资质,每个地方对申报企业的材料审查严格程度不一,有个别地方也会难办!
2021年7月1日到现在三级资质停办也快一年半了,资质新办的暂停对建筑业注册的人员、职称人员的证书需求量冲击最大了,这次文件中指出:能直接新办二级资质对于做人才证书的市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比较建筑企业资质新办的人需要按三级资质来进行配备,但是今年以来随着各省的社保系统转换对接国家社保系统的升级完成,以后打击挂证行为也会慢慢的严了。
11月2日住建部也发布一则《关于进一步简化 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的通知》也精确指出了: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注册,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由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我部将通过比对社会保险信息等方式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且今年以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的规划编制单位名单的公示》也精确指出: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数据已联网,已集成纳入资质申报系统实现自动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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